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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於做好2024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發佈者:招就處-林繼強發佈時間:2024-01-18瀏覽次數:10

  教就業〔202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省、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高校畢業生是國家寶貴的人才資源。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決策部署,教育部決定實施「2024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行動」,進一步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全力促進高校畢業生高質量充分就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把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擺在更加突出位置

  1.強化統籌部署。各地各高校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作為重中之重、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納入領導班子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就業促進機制。要按照「秋季校園招聘月」「寒假暖心行動」「春季攻堅行動」「百日衝刺行動」的部署,結合工作實際,統籌做好本地本校工作安排,落實落細各項工作要求,確保高校畢業生就業局勢總體穩定。

  2.強化協同聯動。各省級教育部門要主動加強與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溝通銜接、分工合作、協同聯動,把高校畢業生作為公共服務的重點群體,爭取更多崗位、資金、培訓、服務等公共資源向高校畢業生傾斜。要牽頭成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確任務清單,進一步優化工作機制,全力推進各項任務落實。

  3.強化高校責任。高校是做好本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加強學校黨委組織領導,把就業工作列入學校黨委常委會重要議題定期研究推進。建立健全「校—院(系)」兩級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分別制定就業工作方案,分級落實工作責任。加強部門工作協同,完善激勵考評機制,調動全校力量形成全員促就業工作合力。

二、大力開拓市場化社會化就業渠道

  4.深入開展「訪企拓崗」專項行動。各地各高校要持續深入開展「高校書記校長訪企拓崗促就業專項行動」。高校書記、校(院)長和校領導班子成員要認真落實「兩個100」要求,有針對性拓展就業市場;二級院系要結合學科專業特點,精準有效訪企拓崗,足質足量開拓就業崗位,上一年度初次畢業去向落實率低於本校平均水平的二級院系,原則上院系領導班子成員和專業負責人平均每人聯繫走訪用人單位不少於10家。要結合畢業生就業需求,提升崗位的利用率和訪企拓崗的實效性。要通過訪企拓崗深度了解行業企業的人才需求,深化人才培養改革,推動供需精準對接。鼓勵各地結合產業發展需求和學校辦學特色組織開展集中走訪。

  5.推進實施「萬企進校園」計劃。各地各高校要充分發揮校園招聘主渠道作用,主動邀請用人單位進校開展招聘活動,提升每場校園招聘活動的實際效果。要結合畢業生求職就業意願,大力拓展崗位資源,努力為畢業生提供優質的就業崗位信息。支持院系積極開展小而精、專而優的小型專場招聘活動。加強校園招聘活動組織管理,認真審核校園招聘信息,確保校園招聘活動安全、規範、有序開展。

  6.全面推廣使用國家大學生就業服務平台。優化升級國家大學生就業服務平台功能,深入開展「24365攜手促就業精準服務」,持續加強就業崗位的互聯共享和精準推送。各省級和高校就業網在滿足本地本校招聘需求的基礎上,積極與平台共享更多崗位信息。各地各高校要組織就業工作人員、畢業班輔導員和有求職意願的畢業生及時註冊使用平台,確保就業政策、資訊、崗位信息等實現精準有效推送。鼓勵地方和高校依託平台聯合舉辦專場招聘活動。

  7.加強分行業分區域就業市場建設。匯聚相關部門、行業協會、社會招聘機構等多方資源,着力建設一批區域性、行業性、聯盟性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充分發揮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指導委員會和行業協會作用,完善「分行業就指委+分行業協會」促就業工作機制,舉辦系列校企對接交流活動,加大力度建設分行業就業市場。深入開展供需對接就業育人項目,搭建人才供需對接平台,推動就業與培養有機聯動。

  8.鼓勵中小企業更多吸納高校畢業生。各地教育部門要配合本地相關部門落實吸納就業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支持中小企業開發創造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各地各高校要加大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招聘推介力度,為企業進校招聘提供便利,引導更多畢業生到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就業。會同有關部門持續舉辦「百城萬企——民企高校攜手促就業」「全國中小企業網上百日招聘高校畢業生」「全國民營企業招聘月」等活動,為中小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搭建平台。

  9.支持靈活就業和自主創業。各地各高校要充分挖掘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帶動就業潛力,引導畢業生髮揮專業所長,在創意經濟、數字經濟、平台經濟等多領域靈活就業。配合有關部門落實靈活就業社會保障政策,切實維護高校畢業生合法權益。積極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落實創業支持政策,在資金、場地等方面向畢業生創業者傾斜,為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孵化、成果轉化等提供服務。

三、充分發揮政策性崗位吸納作用

  10.優化政策性崗位招錄安排。各地要積極拓展政策性崗位資源,穩定並適度擴大招錄高校畢業生規模。各地教育部門要加強與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統籌推動儘早安排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招考和各類升學考試、職業資格考試,加快政策性崗位招錄進程,為高校畢業生求職留出充足時間。發揮國有企業示範作用,辦好第五季「國聘行動」。加大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力度,落實相關配套措施。

  11.大力挖掘基層就業空間。各地教育部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好「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西部計劃」等基層就業項目,拓展實施「城鄉社區專項計劃」「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支持各地圍繞落實推進鄉村振興戰略,深入挖掘基層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工作、司法輔助等就業機會,擴大實施地方基層項目。鼓勵各地健全支持激勵體系,出台更多地方優惠政策,吸引更多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東北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就業創業。

  12.積極配合做好大學生徵兵工作。各地各高校要密切軍地協同,加強徵兵工作站建設,加大徵兵宣傳進校園工作力度,暢通入伍綠色通道,配合兵役機關做好兵員預征預儲、高校畢業生徵集等工作,進一步推進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精準徵集。各地教育部門要研製細化方案和實施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好退役後復學、升學、學費資助等優惠政策,積極鼓勵高校畢業生應徵入伍。

四、推進構建高質量就業指導服務體系

  13.加強就業教育和觀念引導。將就業教育和觀念引導作為「三全育人」的重要內容,推動就業教育與思政教育、專業教育深度融合,在專業課教學和實習實踐等育人環節強化就業教育引導。深入開展「就業育人」主題教育活動,引導畢業生樹立正確的成才觀、職業觀、就業觀,客觀看待個人條件和社會需求,從實際出發選擇職業和工作崗位,主動投身艱苦地區、重點領域等國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業。開展基層就業卓越教師和畢業生推薦,做好先進典型選樹和系列宣講活動。

  14.加強生涯教育和就業指導。強化大學生生涯發展與就業指導課程建設,修訂完善課程教學要求。推動各高校以全覆蓋、精準化、特色化為目標,將課程建設作為強化就業指導服務的重要內容,作為必修課列入教學計劃,給予學時學分保障。持續辦好就業指導公益直播課,提供豐富優質課程資源。遴選打造一批優秀就業指導課程和教材。加強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培養,打造內外互補、專兼結合的就業指導教師隊伍。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探索建立學生成長電子檔案,為學生提供個性化、精準化、便捷化的就業指導服務。

  15.辦好首屆全國大學生職業規劃大賽。各地各高校要辦好省、校兩級賽事,全面提升大賽的覆蓋面和實效性。鼓勵將大賽內容設計同生涯發展與就業指導課程深度融合,切實增強大學生生涯規劃意識,促進就業指導教師提升教學水平。鼓勵將大賽與校園招聘和校企人才供需對接深度融合,引入真實職場環境,結合企業招聘要求優化賽事安排,動員更多用人單位參與大賽,幫助更多畢業生通過參賽提升職業規劃和就業能力,順利實現就業。

  16.引導強化就業實習實踐。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完善大學生就業實習管理制度,統籌協調就業實習與教學實習,組織引導大學生利用寒暑假時間積極參與就業實習實踐。通過實習實踐激發學生求職意願、明確求職意向,幫助學生增強就業能力、獲取就業機會。鼓勵地方政府、用人單位與高校深化產學研合作,協同打造一批大學生就業實習基地。

  17.切實維護畢業生就業權益。積極營造平等就業環境,嚴格落實「三嚴禁」要求,各類校園招聘活動中不得設置違反國家規定的有關歧視性條款和限制性條件。加強就業安全教育和誠信教育,引導用人單位與高校畢業生及早簽訂就業協議書或勞動(聘用)合同並如實履約。及時發佈求職就業預警信息,幫助畢業生防範求職風險。會同相關部門加強聯合監管,依法嚴厲打擊虛假招聘、售賣協議、「黑職介」「培訓貸」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加強重點群體就業幫扶

  18.完善精準幫扶機制。重點關注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殘疾等就業困難畢業生群體,「一人一檔」 「一人一策」建立幫扶工作枱賬,優先提供指導服務、優先推薦就業崗位、優先開展培訓和就業實習。落實「一對一」幫扶責任制,高校和院系領導班子成員、就業指導教師、班主任、專業教師、輔導員等要與困難學生開展結對幫扶,確保每一個困難學生都得到有效幫助。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持續做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的跟蹤幫扶和不斷線服務。

  19.深入實施「宏志助航計劃」。繼續組織實施「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計劃——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培訓項目」。各地和培訓基地高校要精心組織實施,持續優化培訓內容,不斷提升培訓實效。鼓勵各地各高校配套設立省級、校級項目,擴大培訓覆蓋面。支持將就業能力培訓與指導諮詢、心理疏導、崗位推薦等統籌推進。強化培訓基地管理,規範使用專項資金,試點開展項目實施效果評估。

  20.推進對口就業幫扶援助。鼓勵部屬高校與地方高校、東部高校與西部高校、典型經驗高校與基礎薄弱高校結對開展就業幫扶,推動區域間、校際間就業經驗交流、就業渠道互補、就業資源共享。加強區域統籌協調,調配更多崗位資源,為基礎薄弱地區和高校提供就業幫扶援助。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群團組織和社會公益組織作用,為困難群體畢業生提供有溫度的就業服務。

六、完善就業監測與評價反饋機制

  21.加強就業數據監測。各地各高校要認真落實畢業去向登記制度,準確把握就業監測指標內涵,嚴格審核畢業生就業信息和就業材料,確保就業數據真實準確。完善畢業生就業狀況佈點監測機制。加強就業監測工作業務培訓,提升就業監測工作質量、時效和規範化水平。嚴格落實就業監測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要求,分級開展就業工作核查,嚴格執行就業監測工作違規處理辦法,對違反相關規定的高校和相關人員,依規依紀嚴肅追責問責。

  22.推進就業工作綜合評價。進一步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推動各地和高校破除單一評價導向,深化就業工作評價改革,促進高校就業工作制度化、規範化。選樹一批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典型,加強就業工作經驗交流和宣傳推廣,推動各地和高校全面提升就業工作能力和服務水平。加強就業工作研究,為政府宏觀決策、高校深化教育教學和人才培養改革提供支撐。

  23.完善就業狀況反饋機制。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完善就業與招生、培養聯動的有效機制,把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作為高等教育結構調整的重要內容。引導高校重點佈局社會需求強、就業前景廣、人才缺口大的學科專業,及時調整或更新升級已經不適應社會需要的學科專業。持續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去向落實率紅黃牌提示制度。深入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跟蹤調查,把畢業生就業狀況作為「雙一流」建設成效評價、學科專業設置和調整評估、招生計劃安排、就業工作評價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七、加強組織保障

  24.逐級壓實工作責任。各地各高校要切實落實就業「一把手」工程,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分管負責同志要靠前指揮。要將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納入領導班子考核,適時開展就業工作督促檢查,推動逐級落實就業工作責任。建立完善就業風險防範化解機制,確保就業安全穩定。教育部將省級人民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制定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及其實施情況,納入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重要內容。

  25.充實就業工作機構和力量。各地各高校要認真落實就業工作機構、人員、經費、場地「四到位」要求。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就業部門和服務機構工作力量,給予必要的人員、經費保障。高校要加強就業指導服務機構建設,按照不低於畢業年度畢業生500:1的比例配備校級就業工作人員,鼓勵在二級院系設立專職就業工作人員。加強專業化、職業化就業工作隊伍建設,定期開展畢業班輔導員、就業工作人員業務培訓,鼓勵就業指導人員按要求參加相關職稱評審。

  26.大力開展就業總結宣傳。各地各高校要廣泛宣傳各項促就業政策措施,積極推進就業政策進園區、進企業、進高校、進社區。要大力宣傳各地各高校和用人單位促就業的好經驗、好做法,持續開展就業育人典型案例和畢業生就業創業典型人物總結宣傳,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良好氛圍。各地各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進展情況要及時報教育部。


  教 育 部

  2023年12月1日